2024年2月26日,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本次扩建项目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联系人:范所
联系电话:13921958589
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风村
验收报告
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