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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煤气发电5#机组烟气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2-02 08:22:24 人气:1630

      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公司为对富余的高炉煤气进行综合利用,避免高炉煤气放散污染大气环境,该公司于2013年10月在联峰钢铁厂区建设了5#25MW机组年产1.63亿度电高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是电(1.63亿度)。

      根据《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苏环办[2018]299号)的要求,现有企业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经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要求如下: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炼焦化学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单位现有煤气发电机组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根据苏环办[2018]299号文要求,发电机组废气应执行GB13233-2011中表2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脱硫除尘效果,建设单位拟新建脱硫除尘装置,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在5#机组25MW锅炉引风机出口新建的钠基干法脱硫反应器,对烟气进行脱硫,脱硫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净化后烟气由增压风机再送到原烟囱排放。

    本项目于2019年6月4日在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张行审投备[2019]379号)备案,2019年4月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电力厂25MW发电锅炉烟气脱硫项目——煤气发电5#机组烟气脱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04日获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注册(张环注册【2019】197号)。本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改建完成。

     本项目全国排污许可证已审批通过,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582739421700Q001P),有限期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后,组织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项目有关情况介绍,调研、核实了生产内容和工艺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相关环保验收工作。于2020年9月14-15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本次验收监测内容包括张环注册【2019】197号注册表对应的项目。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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