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废桶再生的企业,企业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租用张家港市港区香山纸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0m2。公司创办于1999年,现有职工48人,年工作300天,八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时数为2400h。
废旧包装桶随便废弃或堆放,将会带来一系列空气污染、水污染及土壤污染,尤其是其中的危废包装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属于2008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HW49类危废类别,都要通过专业处理。在世界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废旧包装桶的再生,对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
张家港市包装桶处置单位,年处理量为200L桶15万只、200L以下包装桶25万只。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根据统计张家港市地区产生的废包装桶约为200L包装桶50万只、200L以下包装桶80万只、IBC(1000L)包装桶8万只。另外根据近几年的包装桶产生以及处置情况分析,张家港市周边地区如:太仓、常熟、吴江等地的废包装桶也无法满足处置要求。
因此,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8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处理60万只200L包装桶等项目,以满足废桶再生市场的需求,大大缓减张家港以及苏州地区的包装桶处置压力。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处理60万只200L包装桶、10万只IBC桶、30万立方米1-120L废包装桶、18万只0.5吨以上包装袋,已获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的备案(张保发改项[2014]234号)。根据目前废包装桶市场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调整了本项目的实际建设规模,调整后建设内容包括年处理30万只200L包装桶、5万只IBC桶、30万立方米1-120L废包装桶,废桶主要来自张家港市并兼顾周边城市。
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此外按照《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苏州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苏环防字【2019】23号),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被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防治要求。
根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应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备、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并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方案
张家港中鼎包装处置有限公司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