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2018年9月7日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018-320552-26-03-528482),2018年7月委托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完成了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注册登记(张保行审注册。项目楼为研发、实验、办公为一体的UOP研发实验楼,主要用于研发吸附剂和贵金属铂催化剂,不涉及生产线。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第一版环评编制时间为2018年7月,批复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于2019 年7月委托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UOP研发实验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0日获得了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环境影响评价注册表。于2019年11月19日委托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编制了《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UOP研发实验楼项目(重新报批)》检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投入试生产。
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20日对该项目运行时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现场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9年12月24日,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监测单位(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公司“UOP研发实验楼项目(重新报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楼集研发、实验、办公为一体的UOP研发实验楼,主要用于研发吸附剂和贵金属铂催化剂,不涉及生产线。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本扩建项目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0年3月15日-2020年4月8日。
建设单位: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观俊
联系电话:13651820010
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50号大街1253号
附件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发布单位: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