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五期工程33MW背压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第二阶段8#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五期工程33MW背压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第二阶段8#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建设单位:张家港保税区长源热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512-58387807
监测单位联系人:郭李超
联系电话:0512-35022005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