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张家港市华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扩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牛桥村,从事扩建玻璃钢制品生产,总投资1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年生产3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已于2005年10月建成并投入生产,项目环评为补办环评。公司于2014年11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港市华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扩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张家港市环保局于2015年3月25日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验收会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2019年3月4日,张家港市华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监测单位(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环保设备设计施工单位(张家港市金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公司“扩建玻璃钢制品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7日。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华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12-35022005
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牛桥村
附件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发布单位:张家港市华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