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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年丰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1-09 14:33:56 人气:891

   原年丰商业地块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建工大道南侧,年丰新村一期东侧,占地面积约20540.39m2。该地块后期将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安全再利用,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新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了解到,本次调查地块2012年前为农田及村庄居民区,2012年之后地块周边新建年丰新村安置房,地块内用于建设单位的临时住宿及办公区,2016年年丰新村建设完成,地块内临时建筑物拆除,2022年该区域已成为空地。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导则规范要求,对地块进行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针对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的地块内共计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均为6.0 m,采集了63个土壤柱状样了;地块内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建井深度均为6.0 m,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部有景观河流监测2个底泥。此外,在地块东南侧方向上布设1个对照点进行采样分析,采集9个对照点土壤样品。通过PID和XRF示数,结合现场人员的经验判断,筛选出了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送实验室监测分析,地块内共计送检了21个土壤柱状样,4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外对照点送检了3个土壤样品和1个地下水样品。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以下简称“45项基本项目”);前期是农业用地,选择《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监测六六六、滴滴涕、总铬、总锌。对土壤和底泥样品检测了pH值、45项基本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对地下水、地表水样品检测了pH、45项基本项目、六六六、滴滴涕。

   为充分识别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保障人居住环境安全,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评价标准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pH值在8.02~8.73;较对照点7.96~8.21,呈中性;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总汞、铬、锌)污染物均有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地块内土壤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pH值在7.1-7.5,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重金属(六价铬、镉、汞、铬)、VOCs、SVOC、六六六、滴滴涕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铅、铜、镍、锌)均检出;所有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综合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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