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6月27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组长单位)组织验收监测单位(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方(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技术专家三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容器、核承压设备、其他机械产品的扩能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同意“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容器、核承压设备、其他机械产品的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
建设单位: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12-35022005
附件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发布单位: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