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宏裕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杨舍镇李巷村,占地40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主要从事涂层面料、人造革等生产,年设计能力为湿法涂层面料500万米、干法涂层面料100万米、复合面料300万米。
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此外按照《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张家港市宏裕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防治要求。
根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应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备、开展自行监测、记录并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附件:
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方案
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