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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报告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9-09 16:32:00 人气: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张家港市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住宅地块块土壤 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地块,调查地块属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地块位于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地块四至范围:勤政路以东,中兴南路以南,兴港路以西,晨丰公路以北。地块总面积为25828.61m2 (合约38.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939496,东经 120.439565。调查地块原为农田和住宅,地块现状绿化区域。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地块2014年以前作为农田和住宅使用。2014年~2018年地块内房屋被拆除。目前地块被平整后为绿化区域。调查地块内无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污染生产企业,地块上未发生过外来污染事件。在地块不同历史时期,可能存在的潜在特征污染物为农药残留物。

3、釆样检测

该项目总共完成7个土壤钻孔采样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井的采样工作(含对照点),共计采集土样63份,地下水样4份。根据土壤样快检测定结果,分别送检土样 24份(含1个对照样和3个平行样),地下水样5份(含1个对照样和1个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4、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项目调查地块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地块,后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


附件:张家港市金都二期西侧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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